鹤清斋.

大半夜忽然梦中垂死惊坐起写的一篇,但是写不到长庚那么细腻的心思,他们两个太好了……
人物甜甜的,ooc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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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转寒入冬,蛇虫鼠蚁也个个躲进了窝中,不敢再出来造次。长庚凝目窗外雪落红梅,成为代皇第三个年头,案上是成堆的公文,而身边是心上人,比起在年少时的聚少离多好不少。
细细想来,长庚觉得他一生幸福的日子,仿佛都是偷来的。
年幼时于雁回小镇中,每日每夜的噩梦,虽说习惯了忍耐,但也离不开舍不得对自己最好的小义父,时时记挂在心头,是通过相处之时窃来一丝温情。
年少之时不可说,不能说,不敢说的情感,是情窦初开的酸涩中还带了一丝蜜糖,看着那人如似看着一座越不过去的高山,是敬仰,有孺慕,或说参杂了情爱,如此杂乱不堪,确实在那人的关心之下,窃出一点欣喜。
然后就是天下大乱,两个人用一身傲骨铮铮,抗住了这一场乱世,但是又在乱世的夹缝之中,偷出了一方温情天地。虽说是经常分居两地,却挡不住那份情感。一幕星帘,二人同处于此下,就算是无间地狱,怕是也能共行。
如今呢,天下太平海晏河清,心上人便在身边,不用去那西北吃沙子。可长庚却也是在窃,自与顾昀共处的每一刻,或者自人一颦一笑,一回眸一摆手中,可以看出顾昀的风华绝代。而顾昀也没说错,长庚确实是腻歪的半死,因为每每想到,这么好的人,是属于自己的,边实在窃的同时,亦窃出了一份欣喜。
是温暖拢在心头,压抑不住上扬的嘴角。两人的感情,便是乱世之中磨砺出来的感情,便似夹缝中生长的松树,如此坚韧不摧,亦也更懂得温暖的可贵。
屋内燃了暖炭,长庚亦不觉得冷,回眸看已经睡着了的顾昀,按着习惯如旧单衣,终究还是放心不下,起身提着大氅给顾昀盖上。长庚的武功是扎实的走路声响平稳,可如今确实一轻再轻,唯恐吵醒了这人,因为知晓顾昀平日其实浅眠,睡得不是很安稳。
或许是关心则乱,但是其实顾昀不会被闹醒,因为长庚身上是腌入骨的安神香味道,人来风动,顾昀嗅觉灵敏恰好可闻见那股子香味,便更是起不来了。也不知是对安神香有反应,还是对带着安神香的人如此。
长庚敛眉,落吻顾昀眉心,阖目须臾,掩去了眼中那浓烈的前程,握人手入掌中,食指相扣,指腹摩挲小义父骨节,一寸一寸过去。顾昀的手上有茧子,是常年挥刀磨出了的,平日里见他单衣下的一把傲然君子骨,结实握在手中却是别样纤细。长庚不愿意放过任何地方,有种真正将这个人据为己有的快感,很强的满足了长庚的占有欲。这手一辈子不能放,亦或者说舍不得放。
这两人啊,或许在相见的那一刻,红线便缠绕上去轻轻打了个节,之后越拉越紧,然后变作一团乱麻似的,解不开,剪不断,结结实实的纠缠再一起,或者说是两颗心连在一起,劈不开。就算是拿锤子砸,也是碎了后混成一堆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
我的将军啊,今生与你共白首,来世牵着红线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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